国务院:年底集中整治!严查赶工期/挂靠/违法分包/转包
来源:易云造价
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其中提到:
一、突出加强危化品领域的整治
针对源头管理失控,重点整治危化品企业和化工园区“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盲目引进接受其他地区淘汰的落后产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不实等。针对监管责任悬空,重点整治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漏洞盲区、“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等。针对本质安全水平下降、重点整治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监控设备不完善等。针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重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煤矿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煤矿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和矿长第一责任不落实,知法犯法、违规开采、不按设计开采、超强度开采、通风管理混乱、安全监管设施不完善等“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冒点、坍塌、跑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
消防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动车、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以及三合一、民宿客栈等火灾隐患。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黑客运输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无资格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施设备缺失。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三、坚决整治作风不严不实
重点整治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认真研究部署和督办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不完善,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缺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推责任不履责,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监管执法宽松软,放任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国务院副总理、安委会主任刘鹤副总理在22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传达李克强总理的重视批示,批示如下: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年以来一些地区和危化品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每个行业领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计划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发生。要切实抓好在全国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督察,严格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整出成效。
要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岁末年初临近,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认真职守和应急准备,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 2019年11月21日)
刘鹤副总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其中讲到:
一是整治重点地区,针对江苏省事故多发的状态,按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组织进行专项治理,国务院安委会负责实施,坦率地说对一个省进行专项整治确实是第一次,但是非常重要,我们要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五个提高:一是要提高安全红线意识,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二是深化治理重点行业的领域,有重点行业,那个行业也有重点的领域,煤矿要突出瓦斯着火、透水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大超常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置的力度。非煤矿山要强化冒顶、坍塌等防范的举措,严格控制油气增储产能的扩张带来的风险;交通运输要坚决整治黑站点、严重超载和无证非法经营,严格雨雪冰冻大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工程查处,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施工行为,消防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因篇幅有限,完整版电话会议内容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另外,11月26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会前,督导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与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通报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安排。
根据安排,国务院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2月28日。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025—57793607,举报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东郊国宾馆8223房间,邮政编码:210014。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江苏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江苏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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